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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云港宁丰木业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表

单位名称 连云港宁丰木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23MA1MT4T611

单位地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杨集镇城西村原金田集团院内 地理位置 E119°26′21.28″, N34°18′47.98

 法定代表人 王培冉 邮政编码 222221

环保负责人 白冰 联系电话 0518-88890888
行业类别 刨花板制造 电子邮箱 414128587@qq.com
成立时间 2016年8月 生产周期 300天/年
从业人数 161人 占地面积 272亩
年消耗资源能源量 水101013吨/年,电3883万度/年。 污染源管理级别 市县区直管
单位简介 连云港宁丰木业有限公司隶属宁丰人造板集团。宁丰人造板集团创建于 2003 年,是一家专注生产制造人造板材的集团公司,现拥有 6 条人造板生产线。公司选址于连云港市灌云县杨集镇城西村,总占地面积约272亩,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40万立方米木质刨花板生产线1条,根据市场的销售形势,本项目生产的刨花板产品主要以中厚板为主。总建筑面积50308.7m2,新建主车间、刨片间、筛选间、削片间、废料棚、施胶车间、供热中心等生产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。

废水排放信息(2019年)


排放口名称
污水总排放口 排放口位置 位于厂区东南侧
排放口编号 DW-001 排放口设置情况 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技术要求
执行的排放标准 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》(GB/T 31962-2015) 排放形式和排放规律 间断排放,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,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
排放去向 进入城市下水道(再入江河、湖、库) 受纳水体及功能划分 东门五图河;IV
监测单位和方式 委托外部检测单位监测 监测频次 根据检测规范执行
水污染物名称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悬浮物 PH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
规定排放限值 500mg/L 45 mg/L 400mg/L 6-9 350mg/L 45mg/L
水污染物名称 色度 总磷(以P计算) 总氮(以N计) 甲醛    
规定排放限值 64 8mg/L 70mg/L 1.0mg/L    
实际监测 实 际 排 放 浓 度(mg/L) 超标情况
监测时间 监测项目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悬浮物 PH 总磷 甲醛
2019年1月 浓度mg/L 265 0.645 54 7.5~8.0 0.3 0.85
废气排放信息(2019年)


废气排放口名称
热能中心-刨花干燥尾气排放口 排放口位置 热能中心
废气排放口编号 DA-002 排放口设置情况 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技术要求
执行的排放标准 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71-2014)特别排放限值 排放形式和排放规律 有组织排放,连续式排放;
排放去向 排入大气外环境 排气筒高度和内径 高45米,内径2.5米
监测单位和方式 委托外部检测单位检测 监测频次 根据检测规范执行。
大气污染物名称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甲醛    
排放浓度限值 30mg/m3 200mg/m3 200mg/m3 10mg/m3    
排放速率限值 49.5Kg/h 32Kg/h 9.75Kg/h 2.2Kg/h    
监 测 时 间 实 际 排 放 浓 度(mg/m3) 超标情况
监测时间 监测项目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甲醛  
2019年1月 浓度mg/m3 26.2 ND 25 ND  
速率Kg/h 4.012 ND 3.857 ND
废气排放口名称 刨片;风选打磨、铺装、齐边、砂光裁板、集尘废气 排放口位置 生产线各产尘工段
废气排放口编号 DA001;DA003;DA004;DA005;DA006;DA007 排放口设置情况 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技术要求
执行的排放标准 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 排放形式和排放规律 有组织排放,连续排放
排放去向 排入大气外环境 排气筒高度和内径 高15米
监测单位和方式 委托外部检测单位检测,手动监测 监测频次 根据检测规范执行
大气污染物名称 颗粒物          
排放浓度限值 120mg/m3          
排放速率限值 3.5Kg/h          
监 测 时 间 实 际 排 放 浓 度(mg/m3) 超标情况
监测时间 监测项目 刨片 风选打磨 铺装 齐边 砂光裁板 集尘废气  
2019年1月 浓度mg/m3 25.8 26.9 28.0 27.5 28.8 28.5
速率Kg/h 2.855 1.056 1.69 1.036 2.734 0.302
废气排放口名称 污水处理站尾气排放口 排放口位置 污水处理站
废气排放口编号 DA008 排放口设置情况 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技术要求
执行的排放标准 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–1993) 排放形式和排放规律 有组织排放,连续式排放;
排放去向 排入大气外环境 排气筒高度和内径 高15米,内径0.3米
监测单位和方式 委托外部检测单位检测 监测频次 根据检测规范执行
大气污染物名称 NH3 H2S        
排放浓度限值 / /        
排放速率限值 4.9Kg/h 0.33Kg/h        
监 测 时 间 实 际 排 放 浓 度(mg/m3) 超标情况
监测时间 监测项目 NH3 H2S      
2019年1月 浓度mg/m3 1.03 ND      
速率Kg/h 0.002 ND    
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信息


治理设施名称
数 量 处 理 工 艺 设计处理能力 运行情况
污水处理站 1座 处理工艺为“预处理——厌氧生化处理——好氧生化处理——污泥处理” 100吨/天 正常
废气处理装置 8套 布袋除尘 851000标立方米/时 正常
8套 高效旋风除尘器
2套 多管除尘器
8套 旋风除尘器
按照环保相关要求,公司建设了热能中心尾气自动在线监控系统,并在“三同时”验收中同步验收。废气在线监控系统包括固定污染源监测仪器、烟尘监测仪、温压流、工控机、采样系统。目前由具备运营资质的第三方环保单位负责该系统日常运维。以上所有检测污染因子自验收后同步传送至环保部门数据平台。
环评及其它行政许可信息


行政许可名称
项目文件名称 制作或审批单位 批复文号(备案编号) 内容说明
项目环评报告 《连云港宁丰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40 万 m3刨花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写日期:

2017年1月
 
《连云港宁丰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40 万 m3花板生产线项目(重新报批)环境影响报告书》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编写日期:

2019年5月
 
项目环评批复 关于对连云港宁丰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40 万 m3 刨花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批复意见 灌云县环境保护局 灌环审[2017]3 号 依申请提供复印件
关于对连云港宁丰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40 万 m3 刨花板生产线项目(重新报批)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灌云县环境保护局 灌环审[2019]11 号 依申请提供复印件
治理设施验收意见 / / / 组织验收中
排污许可证 / / / 按规范填报申领中
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验收意见 / / / /
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


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
已修订《连云港宁丰木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》,于2018年4月2日通过灌云县环境保护局备案,备案编号:320723-2018-014-M。
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
其他环境信息


履行社会责任情况
对厂区边界绿化改善周边生态环境
环保方针和年度环保目标及成效 实施清洁生产,走可持续发展道路;目标:打造技术先进、节能环保的绿色企业
废弃产品的回收利用情况 满足《清洁生产标准 人造板行业(刨花板)》二级要求
年度环境违法情况
年度环境奖励情况
连云港宁丰木业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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